前租客好心留下热水器, 致现租客意外死亡, 他和房东谁担责? 法院这样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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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租客好心留下热水器, 致现租客意外死亡, 他和房东谁担责? 法院这样判。 原文链接

浙江东阳刚发生的案例,总共赔了60多万,这就是我以前说的租房的话,里边的东西越少越好。

做生意,跟炒股一样,如果有隐患存在,连续几年细水长流赚的钱,顶不住一招不慎瞬间的亏损。

案件里边的上任租客,最“冤”,装了个热水器,白送,免费留给下任租客,结果人家死了,他赔的最多,50多万,好心反而亏大钱。

其实他也不冤,主要是没有风险意识。反应出两个问题:第一个,自己经常用并且没问题的东西,不代表别人用就正常,每个人使用习惯不同,不代表所有人都会像自己一样谨慎,这样就要求既然提供服务了,就必须要符合安全标准。第二个,资本家宁可把牛奶倒掉,也不白送给穷人,是有道理的。扔了的话风险为零;白送,既不赚钱,还承担未知风险,商人肯定不这样做,商人不是用来做慈善的,也有道理。

案件里边里边的房东有连带责任,赔了9万,房子是他的,即使他完全不知情,但事件发生在他房子里,他也不可能撇清责任,按法律也会有10%的人道赔偿。这就是卖方无论如何都始终有风险存在,所以要求要有足够的盈利来弥补这种风险,如果盈利太少,当卖方是不划算的。